教务处

通知公告

关于上报一流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

时间:2017-10-12  点击数:

各相关院部、处室:

根据《关于开展陕西普通高校“一流专业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高办〔2016〕52号),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陕西高校“一流专业”项目遴选工作。经学校推荐、评前公示、专家审核,我校立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石油化工技术、软件技术、应用电子技术5个专业,一流专业培育项目有建筑工程技术、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、精细化工技术、数控技术、老年服务与管理、模具设计与制造、会计、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、电气自动化技术9个专业。

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公布陕西高校一流专业遴选结果的通知》(陕教〔2017〕355号)文件要求,需上报项目建设方案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业建设方案以“行动计划”中骨干专业实施方案为基础,根据陕教高办〔2016〕52号及陕办发〔2016〕33号文件精神,结合本专业发展及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建设内容。但建设内容中必须增加以下两方面内容:

1.本专业层面的创新教育实施方案;

2.新增校企合作数量及合作内容。

二、项目建设资金预算与骨干专业一致。实践条件较好的专业可减小硬件投入比例,适当增大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等投入。

三、一流专业建设方案建设周期为3年,结项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。

四、各专业建设方案电子稿排版与“行动计划”中骨干专业实施方案一致。

五、各专业建设方案电子稿于10月23日下班前上交至教务处。

联系人:郗伟联系电话:81480039

教务处

2017.10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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