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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一站式办事大厅使用说明

时间:2019-12-24  点击数:

一、申请事务

比如办理用印申请事务,点击“我是教师”下的“用印申请”。

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“打开”按钮,在打开的页面中填写必要的信息(叹号是指必填项目)。

然后单击“办理”按钮,在新弹出的页面中选择“后续节点”和后续节点负责人,可以直接从列表中选择,或点击图标,在人员列表中选择下一步处理人。填写处理意见,然后点击“提交办理”按钮。

 


交完成后,下一个办理人就可以在他的一站式办事大厅中看到办理事项了。

二、办理事务

如果有人发给你一个事务要求办理,你可以在自己的办事大厅中找到相应的事务,单击立即办理,在新页面中可以看到他申请办理的事务

单击“办理”按钮,在弹出的页面中,选择处理意见,如果你同意办理,可以选择下一节点和下一节点的处置人,然后填写处理意见,单击“提交办理”进入下一步,

如果你不同意,也可以填写意见,单击“回退上一环节”按钮,返回上一步处理人,修改更正后再次办理。

办理完成的事务会归档记录。

小提示:

  1. 在事务申请页面单击“查看流程图”,可以看到该事务的流程步骤,单击“查看流转记录”,可以看到该事务已经完成的流转记录。

    流程图

    流转记录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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