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人才培养方案(原始教学计划)编制(修订)工作流程
每年10月中下旬,教务处下发指导意见,教学院部组织调研,形成专业调研报告,形成下一年度人才培养方案。第二年3月份组织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,4月分录入教务系统,5月中旬完成整个工作。
2、人才培养方案(执行教学计划)调整修改流程
人才培养方案编定,原则上不做修改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执行教学计划的,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。
3、课程代码申请流程
4、新增专业申报审批流程
新专业开发重在前期调研论证,各教学分院申报新专业要有前瞻性。
5、质量工程(重点专业、信息化课程、课程教学改革试点、优秀课件、优秀教材)申报评审流程
6、教学竞赛(说专业比赛、说课比赛、讲课比赛、教案比赛)申报评审流程
7、院本教材编写出版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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